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建设,住建部近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并发布了《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规健全、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住房城乡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群众需要为中心,坚持从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贯彻落实《纲要》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19年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2016年下半年。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纲要》、本级党委政府实施方案以及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17年至2019年上半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要制定年度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按照《纲要》、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贯彻落实方案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适时组织各地总结经验,及时改进工作。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将根据情况给予约谈、要求整改和通报批评。2019年下半年。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按照《纲要》和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组织总结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各地总结检查的基础上,对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切实加强党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的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党组(党委)对本部门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贯彻落实《纲要》、推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法治化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上一年度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的重要推动作用。要领导和监督住房城乡建设干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知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加强住房城乡建设法治问题理论研究,为住房城乡建设法治工作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营造有利于全面贯彻实施《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舆论环境,大力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把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人员的思想统一到《纲要》的精神上来。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