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
近日,网络和微信朋友圈看到很多人在转发住建部发的红头文件,说要取消资质标准中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听到消息时,大家第一反应是不是质疑“真的假的?”,后经证实,此文件是真实的,目前只是征求意见稿。
意见函原文:
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
建市施函[2016]8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我们拟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1.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
2.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3.2017年1月1日起,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的企业,工程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未进入发布平台的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
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6年8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司施工监管处。
联系人:林乐彬
联系电话:010-58933327;58934163(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6年7月25日
二、维护资质的成本降低,企业资质挂靠将减少,有一定实力的项目经理将自己申请资质,走自营之路;
三、通过出借资质生存的建筑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这类企业有必要快速提高自营能力;
四、用于企业资质申请和升级的个人证书挂靠(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将消失;
五、注册建造师将真正在工程项目上发挥作用,原先挂靠这部分费用将分流到企业利润和项目部真正干活的人;
六、建筑企业又一次得到改革红利,消除了企业资质挂证人员费用,又一次减负,初步估计,全年建筑企业减负总和将超百亿。
潮水退去才知谁在祼泳,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中国建筑业正在处于市场环境、政府监管的大变革期,机遇与风险并存!建议大家早做深入研究并梳理出相应对策,让企业立于不败之地。
附:意见函扫描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