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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宣传工作

发布日期:2015-8-28 浏览次数:528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王学军、省长李锦斌和省委常委、宣传部长曹征海,省委常委、副省长陈树隆等省领导在《关于上半年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督查考评情况的报告》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近日,我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全省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宣传发动。要求各市、县要进一步加强对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宣传工作的组织推动,制定县城规划建设管理“三治三增三提升”、“六项行动”宣传实施方案,坚持正面宣传与负面报道相结合,始终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强有力的舆论声势,努力营造齐抓共管、全民参与、共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二要建立协作机制。要求各市、县宣传、新闻主管部门要在县城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的统一协调下,积极支持和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宣传工作,及时组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工作进展、成效、问题等及时跟踪报道,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并积极向省直新闻媒体报送宣传素材。各地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牵头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宣传部门沟通,配合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及时提供有关宣传素材。同时,在各地开展督查指导、调度考评时,要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扩大影响力。三要注重宣传方式。要求各地要以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宣传工作的通知》(皖宣通字〔201560号)为引导,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相结合,上下联动,共同发力,要求各地要以开设专栏专题、热线电话、公益宣传以及编发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增加宣传频次,提升广度深度,保证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四要加大宣传频度。要求在安徽日报、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等省直新闻媒体上,每周对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动态都要继续进行专题报道。各市、县新闻媒体也要围绕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地方主流媒体的优势和作用,强化暗访和跟踪拍摄,持续推出一批重点报道,运用消息、通讯、特写、综述等形式,全面反映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每周不得少于1次专题报道。

厅城市建设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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